一、为了还债挪用公款会判刑吗?
为了还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会被判刑,判刑标准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公款还债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公款还债,挪用数额在在五万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三、涉嫌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主体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部分所有权,而挪用资金罪则仅仅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部分所有权。
挪用公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即使没有构成刑事犯罪,所在单位也会对挪用公款的工作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构成刑事犯罪的,挪用公款罪的判刑标准要根据挪用数额和相关的犯罪情节确定,不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挪用公款都是明令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