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昆山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业主大会的职责有哪些?
(一) 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 听取和审议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 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四) 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五) 审议通过物业管理方案;
(六) 决定维修基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七) 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八) 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二、物业管理公司的应尽义务有哪些?
(一) 执行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服务标准;
(二) 根据业主委员会审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维护业主利益;
(三) 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工作,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和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支帐目,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和审计。
(四)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要求,列席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会议,解答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咨询,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管理服务;
(五) 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六) 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社区文体活动和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责任管理;
(七)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物业公司有哪些权利?
(一)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工作制度;
(二) 依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物业实施管理;
(三) 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四) 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及业主公约的行为;
(五) 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经营业务;
(六) 要求业主委员会协调其与业主的纠纷;
(七)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的约定开展其他服务;
(八)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总的来说,在物业管理的过程中,物业服务公司跟业主的合法权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物业服务公司跟业主之间就某些问题发生了争议,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妥善处理,而业主委员会的一些工作其实也可以在业主大会上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