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轻伤的规定是什么
聚众斗殴致人轻伤的构成聚众斗殴罪,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满足相应情形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法律规定。
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聚众斗殴罪属于公诉案件,只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才属于自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聚众斗殴罪的构成条件有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但是,其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用聚众斗殴行为向整个社会挑战,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三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本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主体。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行政责任,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
聚众斗殴致人轻伤的,需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有4个,这项罪名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纠结众人参与斗殴行为。聚众斗殴罪属于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只要存在聚众斗殴的行为就可以立案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