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罪不需要检察院审查起诉?
侮辱罪,诽谤罪,重婚罪,都不需要检察院审查起诉。
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对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应当退回公安机构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一般情况下,检察院不应当不经过补充侦查的程序而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3.犯罪嫌疑人有法律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4.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这种情况,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多久?
审查起诉是检察院公诉科的工作,下一步就起诉到法院,然后就开庭,审查起诉期限最长为六个月。审查起诉的时间为一个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一个半月。但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构补充侦查,时间为一个月,案件送到检察机构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时限。退回公安机构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因此,审查起诉的最长时间为六个月另半月。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构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综上所述,自诉案件不需要检察院审查起诉,只需受害者自己去法院起诉,审查起诉的时间是一个月,从审查起诉到开庭审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为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的,需要退回公安机构补充侦查,也可以由检察机构自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