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累犯投案自首怎么判刑?
累犯投案自首的,应根据具体犯罪情节和罪名来判刑。对于累犯一般应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而对于投案自首的犯罪分子,审理时会从轻或减轻处罚,且对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但具体判刑仍然要根据其触犯的罪名和具体情况而定,累犯和自首只是作为量刑要素考虑。
二、自首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对于自首情节,结合自动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供述犯罪事实的完整性、稳定性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比例。
1、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以自首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4、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亲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5、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6、其他类型的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7、犯罪较轻(指法定刑幅度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的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刑事犯罪人员存在投案自首的情节,一般在判定量刑时会从轻处罚或者减免处罚,具体减免的比例要根据犯罪人的自首的动机、犯罪情节严重的程度、悔罪的表现等综合考量来确定,即使是累犯存在投案自首的情节,也是可以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