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域名被抢注怎么办
首先要区分这个抢注的性质,这主要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被他人恶意抢注,则可以申请域名仲裁将域名重新判回来;
2、如果是正常抢注,则联系域名持有者进行沟通购买,可以直接找到域名持有者沟通,或者联系中介网域名回购平台进行购买。
具体来说,有以下4种解决办法。
1.查询注册人
通过查询域名的信息,就可以得到注册人的信息,例如电话号码和邮箱,就可以通过练习方式联系注册人即可。
2.域名交易平台
可以在域名交易平台关注自己想要的域名是否被正在售卖,说不定还会发现别的更适合的域名。
3.通过域名经纪人
也可以找专业的域名经纪人进行谈判,提高购买效率和成功率。
4.等待
等到域名删除,当然这个时间成本是比较高的。
二、怎么认定是恶意抢注域名
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
关于恶意抢注商标,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商标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
如果在申请注册域名的时候发现被抢住了,那么首先需要判断是否属于恶意抢注,如果是恶意抢注是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是起诉的,如果是属于正常抢速,那么只能自己更换或者是和对方协商进行购买来进行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