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是不能用于装修费用的,根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这里的“大修自住住房”,需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的房屋,才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不是普通装修。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除此之外,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又增加了若干提取情形,但都没有提到“装修”的问题。
2.那“大修”=“装修”吗?
大修不等于装修,大修的前提是自住房已经被鉴定为危房或者因为某些不可抗的因素被迫损害,经过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和大修费用付款*原件。才能提取
所以*得出结论,家庭装修是不能提取公积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