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珠海斗门区民办中小学录取安排
第一轮录取(7月1日前)
1.小学一年级录取:
(1)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民办学校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各区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电脑派位结束后,斗门区教育局应主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民办学校在收到电脑排位结果后,应及时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初中一年级录取:
(1)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如果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数(以下简称对口直升人数)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由斗门区教育局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不再对外招收学生。如果本校对口直升人数不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采取对口直升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用于公开报名和录取;若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由斗门区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电脑派位结束后公布电脑派位结果。民办学校在收到电脑排位结果后,应及时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办学层次未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民办学校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斗门区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民办学校在收到电脑排位结果后,应及时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第二轮录取(7月1日至8月15日)
1.有学位剩余的民办学校于7月1日前申报第二轮招生计划,主管教育部门经审核后于7月3日前公布第二轮招生计划。
2.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到民办学校现场报名,由学校在报名系统录入学生信息,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8月15日。
拓展材料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民办学校招生录取结束后,要将学生录取名册上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由斗门区教育局盖章后报市教育局。民办学校要依据录取名册进行学籍注册。
1.各学校要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和管理,完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的备案管理办法,实施全过程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新媒体平台等形式,畅通举报渠道,认真调查处理各类举报、投诉和申诉,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督学责任区日常监督范围,完善对民办学校监管措施,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2.斗门区教育局要对违规招生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力度。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区,斗门区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