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按照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有关规定做好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命题工作,严格考试组织工作,确保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
(一)命题工作。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统考科目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非统考的专业综合课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综合课命题,直接关系到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人才选拔的质量,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专业综合课命题工作,在配合省招生办做好省统考科目命题教师推荐选聘的同时,在学校自命题科目命题人员选聘和管理、命题原则和要求把握、试卷安全保密、试卷印制和保管及寄送等环节上,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顺利进行。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各普通专升本招生院校及院系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培训班。命题教师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普通专升本培训班,不得参与编写考试辅导教材。
(二)考试组织。各考点要结合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做好考场布置工作,尽可能为考生提供安全、卫生、良好的考试环境。加强考试的监督管理,从严治考,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和查处,严肃考风考纪。要设立考场巡视员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监考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各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自命题科目考试试卷由招生院校保存3年,省招生办将在保存期内进行抽查。
(三)考点安排。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的省统考科目考点由各地市招办(考试中心、考试院)安排,院校自主命题科目考点由招生院校安排。考点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生在报名时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参加省统考科目考试所在地市,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