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海兴县海港路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

教育百科2023-08-07 16:48:36未知

沧州海兴县海港路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实行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学位登记审核制度。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登记的适龄儿童方可入学,由海兴县海港路小学负责学位登记审核。

  凡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7年8月31日)的县城常住户籍人口和外来购房、经商随迁子女,需在海港路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务必在规定时间到海兴县海港路小学进行学位登记。进行学位登记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原件:

  (一)县城常住户籍人口适龄儿童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户口迁入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1日前。

  2.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连续三个月居住生活费用凭证(如水、电、物业费等)、购房合同、发票、完税证明,无房证的交后四项。

  3.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并且学位已满,要服从县教育局调剂学校。

   4.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二)马厂、大曲河、献庄户口的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2.近三年(2020年9月份以前)迁入户口,向全村公示,确实享受村民待遇的户口,才有资格报名。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三)买商品房进城入住的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2.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连续三个月居住生活费用凭证(如水、电、 物业费等)、购房合同、发票、完税证明。

  3.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提供:居住生活费用凭证(如水、电、物业费等)、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合同约定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前)、正式购房发票、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购房手续齐全并实际入住。

   4.自由宅基建房的提供:宅基证。

   5.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 6.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四)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需提供材料:

   1. 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复印件、主管部门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缴纳最近半年以上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五)进城个体经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2.提供2023年3月1日之前许可的营业执照(有实际经营场所)、税务登记证及税票等。

   3.半年进售货流水、电费票据。

   4.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1.进城务工证明:父母双方提供与我县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2.居住证:非本县户籍学生需提供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2023年7月1日前在我县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无效)。

   3.住房证明:非本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地址需与《居住证》上登记住址一致。

   4.户口本及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七)如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法提供房产证,除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外,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1.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有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

  2.适龄儿童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同住的且父母是独生子女的,提供其父母独生子女证、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其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该套住房当年只安排一个学位。

  (八)入学面试,不具有随班就读能力的学生不予接收。

二、招生范围

  海兴路以南、兴平街以西、西外环以东,南外环以北,华府佳苑(不包括华府佳苑)以南、兴融街以西、海滨路以北,献庄、大曲河区域。(图中黄色区域部分为海港路小学招生区域部分)

三、招生时间安排学位登记地点:

  海兴县海港路小学学位登记时间:

  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为城关派出所、马厂、献庄、大曲河户口适龄儿童学位登记时间;

  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为买商品房适龄儿童学位登记时间;

  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为个体经营随迁适龄儿童学位登记时间。

  证件补交时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证,于8月10日(上午8:00-12:00)补交。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8月下旬【沧州本地宝】公布录取情况。

  五、转学安排

  1.凡已经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班额上限的班级,不再接收转学学生,由县教育局合理调剂。

  2.申请转学的学生登记核验完成后,在开学前一周报县教育局审批后才能办理转学手续。

   3.需要转学的学生要提前到学校登记,登记时间为8月8日、8月9日,所带证件与新生入学要求一致。

  4.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名单及入学时间由本学校电话通知。

  六、已在县城小学就读的学生不得报名申请转学校

  七、现场报名要求及位置图 进入海港路小学进行现场报名的学生家长,请遵守以下要求: 1.报名时间:8月7日至10日。 2.报名地点:海港路小学综合教学楼。 3.带齐带全报名证件,只允许一名家长进入海港路小学报名。 4.排队进入报名地点,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逗留,不聚集。 5.报名场地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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