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范围
随迁子女,是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济宁高新区辖区内工作并实际居住,有合法稳定居所、合法稳定职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高新区户籍随迁适龄儿童。
二、入学条件
随迁子女入学以实际居住地所属街道为学区,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学区内公办学校当年可接纳随迁子女入学学位数划定入学积分资格线,积分达到资格线分值的,可以在学区内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
(一)随迁子女入学年龄须年满六周岁(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日)。
(二)随迁子女身体健康并具备正常接受普通小学教育的能力。
(三)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高新区工作并实际居住,有合法稳定居所、合法稳定职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日均需连续满12个月。
(四)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居住证或已申请办理。
三、入学程序
入学积分实行网上集中申报、部门并联审核、分值现场确认、积分排名公示。
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一网通办”,具备入学基本条件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注册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网上申报成功后,相关信息会链接大数据平台进行核验校对,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相关证件证明资料审验并赋分,积分结果现场签字确认。
四、入学材料
积分指标及需提交资料如下:
(一)务工情况。提供合法劳动合同、就业创业证或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居所情况。自有房产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租房居住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证、租赁期12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原件。
(三)居住证情况。提供与实际居住地相符的居住证原件。
(四)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五)文化程度。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可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六)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七)纳税情况。提供缴税凭证原件。
(八)慈善捐赠。提供捐赠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