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招生——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全面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确保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有一个公办学位。
申请报名时,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家庭户口簿、有效居住证和与居住证住址相符并备案的房屋租赁契约及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或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等。
县外符合县城区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安置学校:
小学为幸福路小学教育集团晶城校区、牛山小学教育集团徐海路校区、开发区中心小学,中学为培仁学校;
县内符合县城区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安置学校:
小学为牛山街道除中心小学本部以外的辖区内有学位的学校,中学为石榴初级中学。
乡镇安置随迁子女就读的学校为各乡镇中小学。
流动人口提供的居住证、租房契约、用工合同等报名入学证明的登记办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