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及积分制入学的日程安排,现向社会公示石龙镇2023年申请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与学段排名)。
一、公示时间
2023年6月15日-6月21日
二、关于申请人对填报志愿修改的说明
积分排名公示后,如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6月15日14:30-6月16日17:30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在这规定时间内可多次修改积分志愿,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修改积分志愿的方法:
三、积分制公办学位数量及安排
根据《石龙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积分制公办学位小学一年级计划提供230个;积分制公办初中学位计划提供336个,统一安排入读石龙镇公办学校(石龙二中、石龙三中、石龙镇中心小学、石龙镇中心小学西湖学校、石龙镇实验小学)。
四、录取原则
1.公办学校学位。根据申请人的积分、填报的志愿和学位供给数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通过积分制入学方式被录取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的非户籍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可通过“长幼同校入学”申请并审核后,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调剂至同胞哥哥姐姐所在公办学校。逾期未注册的公办学校积分学位不作补录。
2.民办学位补贴。公办学位录取完毕后,剩余未录取公办学位的,入读东莞市范围内民办学校,将发放民办学位补贴。
3.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的,依次按申请人在“在本市办理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在本市居所情况”项目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四个项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现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由申请地教育主管部门通过抽签、电脑派位或其他形式进行录取。
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咨询电话:
81329835,86116333,86116665。
服务地点:石龙镇政务服务中心47号窗口。
一年级排名
七年级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