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积分入学申请后其子女是否都能就读公办学校?
流动人口参加积分入学申请后,其子女不一定都能就读公办学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是否能就读公办学校,要根据当年所提供的公办学校学位数和区域(片区)准入排名资格线,及流动人口的积分排名而定。
申请条件
申请子女入读苏州市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市区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及以上;
(二)申请时,在苏州市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办理时间
(1)申请时间:3月1日至5月31日
(2)公布学位和准入排名资格线:6月30日前
(3)公布排名名单:7月10日前
(4)发入学准入通知和入学告知书:7月20日
(5)统筹调剂:7月25日前
(6)跨街道(乡镇)的再次调剂:8月5日至8月31日
窗口申请,准备材料
申请人于3月1日至5月31日(节假日除外),向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积分入学申请。于6月10日前自愿至申请积分窗口领取积分入学分值确认单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