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小班入园幼儿须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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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法
(一)城区幼儿园
1.各幼儿园根据招生规模等实际情况制定招生简章,经区教体局审核后,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本园招生信息,明确报名方式、招生对象、入园条件、计划招生数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各公办幼儿园对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二)镇(开发区)幼儿园
各镇(开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在驻地中心校统筹指导下进行,招生简章须经中心校审核,向社会发布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