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高中生保送大学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3、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4、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一、二等奖。
5、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6、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向高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7、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8、符合公安部、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公安英烈子女。
应届普通高中生具备以上条件之一才能具备保送资格,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报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招办审核备案后在本校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