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2023年1月7日至8日举行。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工作要求,为确保考生权益,我院将对因疫情影响、考试兼报等原因不能如期参加此次面试的考生再次受理退费。退费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的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3年1月9日10时—1月12日10时。
二、受理范围
以下三类考生可申请退费:
(一)因疫情原因不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
(二)因兼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选择放弃本次面试的考生;
(三)因高校提前放假,返乡后无法参加面试的在校生考生。考前第一次退费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本次无需再次申请。考生因不遵守考试规定而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或其他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在退费受理范围内。
三、受理方式
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在受理时段内点击“申请退费链接”提交退费申请,具体操作程序为:
(一)考生如实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后登录“黑龙江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退费申请”界面;
(二)正确输入手机号码(手机号须确保联系到考生本人)、选择退费原因后,按要求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证明材料为:
1.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
2.本人手写情况说明并签字的照片。(因参加公务员考试放弃本次面试的考生需上传公务员考试准考证照片)
(三)考生在提交审核后应关注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修改申请材料,再次提交正确材料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考生如超过受理截止时间仍未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将视为放弃申请。
四、其他说明
(一)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及上传申请材料,所有图片、截图应清晰完整。
(二)超过受理时限未提交申请,视同自愿放弃,不再补办。
(三)退费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原缴费通道统一进行全额退费。退费成功后,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四)退费时间将于面试结束后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请考生耐心等待。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