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元前十一世纪到公元前七七一年是中国历史上的西周时期。为了加强统治,周王朝初期的统治者实行了“封诸侯,建同姓”的政策,把周王室贵族分封到各地,建立西周的属国。周武王死后,年幼的成王继位,武王的弟弟姬旦即周公辅政。
2、周公旦是位德才兼备并且忠心耿耿的臣子。周公在“分邦建国”的基础上“制礼作乐”,总结、继承、完善,从而系统地建立了一整套有关“礼”“乐”的完善制度。主要有“畿服”制、“爵谥”制、“法”制、“嫡长子继承”制和“乐”制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嫡长子继承制和贵贱等级制。
3、在殷商时,君位的继承多半是兄终弟及,传位不定。周公确立的嫡长子继承制,即以血缘为纽带,规定周天子的王位由长子继承。同时把其他庶子分封为诸侯卿大夫。他们与天子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小宗与大宗的关系。周公旦还制定子一系列严格的君臣、父子、兄弟、亲疏、尊卑、贵贱的礼仪制度,以调整中央和地方、王侯与臣民的关系,加强中央政权的统治,这就是所谓的礼乐制度,后来称“周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