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1〕28号)文件精神,旨在“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抓“六稳”、促“六保”的重要举措,对实现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具有重要意义”,特制定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创办于1978年,隶属于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是全国最早、江苏唯一的示范性旅游高职院校。学院位于十朝都会南京,占地426亩,现有在校生近6600余人,教职工340余人,设有9个教学院部26个专业。其中,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认证专业5个,全国职业院校旅游类示范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省级A类品牌专业1个、省高水平骨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重点建设专业群2个。
学院在全省旅游行业和全国旅游职业教育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被业内誉为“中国旅游人才的摇篮”,受到了国家、省、市等相关部门的嘉奖与表彰。学院是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江苏省旅游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旅游类教科研中心组组长单位。获得“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先进学院”“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高等学院和谐校园”“省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二、招生对象
具有江苏省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备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等。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已经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并被高校录取的考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7.考生个人的身体状况不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相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生专业
来源: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
四、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4日(每天8:00-20:00),报名网址https://sz.jseea.cn,考生使用手机号码注册,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选择填报南京旅游职业学院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或旅游管理专业。
五、现场确认
2021年10月28日来校现场确认登记。考生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籍或务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至我院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社招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打印领取准考证,进校前提供“一表一码一查”,并签考生承诺书,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入学考核
1.时间:2021年11月12日
2.内容:面试(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自主组织,主要考核专业素养、语言表达、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知识面等。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申请免予职业适应性测试。
3.分值:总分值为100分。
4.地点: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规则
1.依据考核成绩按总分排名从高到底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对拟录取的考生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要求,考生身体条件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项目包括:血常规、内科、外科、血压、胸片等常规检查。
3.录取名单和考生成绩等须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来源: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
八、学制及学习形式
1.采用弹性学制,学制3年,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6年。
2.授课形式: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录取的学生一律安排在春季入学。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实行工学交替、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对已经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生,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可免修部分课程。
九、毕业条件
按照《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由学院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奖、助、补、免政策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0〕28号)有关规定,退役军人学费补贴按省有关规定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十一、监督机制
1.为保证此次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次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招生就业处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学院纪委履行监督主体责任予以监督。
2.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认真严肃对待此次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二、其他
1.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按照《关于确定承担江苏省退役军人补贴性学历教育普通高等院校的通知》(苏退役军人业〔2021〕7号)要求,我校不属于承担江苏省退役军人补贴性学历教育院校。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58591228、58591229、58096853
校址:南京市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
学院招生网址:https://zs.nith.edu.cn/
咨询QQ群:16564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