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何时入学?
答:1.开发区企业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经开发区汇总后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在7月上旬交区招考中心,区招考中心审核后统筹安排。
2.淳溪、古柏街道随迁子女 :7月10至11日到区招考中心办理入学申请登记,7月17日到区招考中心补报名。
3.其他六个街镇的随迁子女:7月中旬,其他六个街镇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居住证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或初中办理入学申请登记。
拓展: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实际居住满一年,方可向区教育局和区招考中心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至当年5月31日止);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我区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4.学籍卡(小学新生不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