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幼儿园一览表
》》》2021招生办法
(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部分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①7月10日(周六)-7月12日(周一)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家长根据实际情况,可填报1个或多个志愿,同时标注志愿顺序)。
②7月11日(周日)-7月13日(周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的幼儿参加随机派位。
③家长按照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派位结果。派位成功的适龄幼儿,家长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日期和要求到幼儿园复审,对复审合格的幼儿,幼儿园择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与随机派位的园所除外)
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优先招收和平区户籍的幼儿,以及在本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华侨及外来人员子女。
(三)机关办幼儿园
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外,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