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中考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工作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下发后进行。考生填报志愿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填报志愿的时间尚未通知)。
2.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由考生报名所在的生源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各生源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与培训指导,并按规定组织好考生志愿信息的反馈确认工作。参加招生咨询的人员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招生咨询行为规范开展咨询活动。
3.考生应认真阅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章程,在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后,按规定要求自主选择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022天津中考录取
1.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执行。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各区中招办和各招生学校具体实施。技工学校录取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
2.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根据市教委下达的2022年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本市生源招生计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技工院校招生计划执行。其中,艺术类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如未完成,将转入本区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执行。
3.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初中毕业资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
4.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计分各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标准。其中,报考市重点高中学校的考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计分科目中,至少有1个科目的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标准。
5.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按照市教委下达的2022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分批次进行。已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所有批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尚有余缺计划的普通中专和职业高中学校普通类专业的补录。
6.在考生升学成绩(含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相同时,确定优先录取的顺序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本市和支援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不属于降分范围内的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2021—2022学年度区级优秀学生(区级优秀学生干部);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高者;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高者。
7.普通高中招收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特色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按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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