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办法
1.采取现场登记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幼儿数未超过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幼儿全部录取
3.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人数,按幼儿年龄由大到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4.若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名额,从所属片区周边的报名幼儿中按照年龄由大到小依次补充达到招生计划人数
二、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三、报名条件
适龄幼儿须具有所属片区常住户籍,居民户口簿户主应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报名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与幼儿当前页的复印件
2.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