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时,须提供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户主应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2.适龄幼儿报名时须提供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房屋产权证等)
3.适龄幼儿报名时须持有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招生对象
原则上以本居住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为主要招生对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三周岁的幼儿。
三、招生原则
秉承镇街房户一致者优先、由近及远的原则并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开展招生工作。
四、招生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邮箱投递信息报名等形式,具体报名方式以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准,请家长严格按照简章要求进行报名。
(二)各幼儿园根据报名信息,进行验证核实,按房户一致者优先、由近及远的原则录取。
(三)未被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录取的幼儿,家长可以到未招满的其他幼儿园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