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对象
户籍所在街镇与学籍所在街镇不一致的津南区小学六年级可申请回户籍地所在街镇(包括海棠街南开学校)升初中。
➤办理办法
户籍变更截止时间:5月13日
统计上报时间:5月14日
填写回户籍地申请表时间:5月14日-17日
家长填写回户籍地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手写),并向学校提供户口簿及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主、监护人与学生必须在同一户口簿上,学生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或“四老”),报教务处查验原件,学校留存复印件。
申请回海棠街南开学校升学学生,须具有海河教育园区户籍和住房,且房户一致,按照“九年一学位”原则,户籍地址房屋学位未被占用。
➤海教园管理规定
1、津南区人民政府对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实行统一管理。津南区人民政府海棠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内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平安建设等相应的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责。
2、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内的职业院校可以同普通高校共享科技研发、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资源。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支持普通高校在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内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构建高水平、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3、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在引进人才及其家属的户籍、教育、住房和出入境事项办理等方面提供便利,并在项目申报、科技创新条件保障、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方面给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