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条件
1.学生须具有天津市河东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河东区时间截至2021年10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
2.学生须为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2019级、2020级学生(“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3.因故未参加河东区统一测试的学生,须服从河东区教育局的统筹安置。
》》》现场核验
时间:10月25日至10月29日,14:30-17:00;10月31日,14:30-18:00。
地点:河东区教育局咨询室(河东区十四经路5号)。
》》》接收入学
河东区教育局将对核验合格的学生进行统筹安置。学生须按照接收学校的要求报到入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