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策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但是还是有一些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2015年秋开始执行的),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教辅材料费:"一科一辅",初三可增加一套
学生校服费:每三年春秋装、夏装各一套
社会实践活动费:伙食/住宿/交通/材料费,观影/观看演出/参观游览门票
伙食费:在学校食堂包月入伙或校外配餐服务的伙食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代收
关于“两免一补”政策:
从2006年起,天津非市内六区地区就已经实行“两免一补”政策。
2007年春季学期起,市内六区的义务教育公办校也开始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2017年秋季学期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也能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调整了“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意味着选择民办校可以减少最终缴费金额约一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