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取得指标生资格的考生须将定向推荐的优质高中填写在本批次志愿栏的首位,即视为使用指标生资格。
同时,取得指标生资格的考生也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其参加其他学校录取与未取得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实行同一录取办法。对于取得指标生资格并按指标生志愿填报要求将志愿填写在志愿表指定位置的考生,在该学校录取时享受降20分录取的政策。
不将定向推荐的优质高中填写在本批次志愿栏的首位,即视为放弃使用指标生资格。但是对其他学校志愿的录取,没有任何影响。
注意:根据政策规定,录取优待政策无法叠加使用。如果孩子既有指标生资格,又有特长生资格或加分/降分录取优待资格,只能选择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