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和平随迁子女公办小学学位申请条件
1.在本市申领取得天津市居住证的非天津市户籍境内来津人员的随迁子女;
2.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需要在和平区接受教育,且具备正常接受学校教育能力的适龄随迁子女;
3.2022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4.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为天津市和平区。
》》》注意事项
1.申请转学学位的,还需提供现就读学校全国学籍号。备注:六年级不转学。
2.在天津市已取得户口(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申请学位,在其他区已购房的请到购房区申请学位区教育局及相关单位将联合审验相关材料。
3.申请人持填报凭证及以上五项证件材料按照通知时间及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区教育局将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天津市和平区公办小学就读,小升初时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小学将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前通知申请人办理入学手续。
》》》咨询电话:2712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