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条件
1.截止登记时间已取得和平区户口,且在和平区具有合法固定居所,户主、合法固定居所产权所有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学生。
2.学籍在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具有全国联网学籍号。
3.要求回和平区升初中的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
》》》入学安排及温馨提示
1.回和平区升初中的学生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不参加和平区公办初中和民办初中的随机派位录取。
2.开学前两天学校电话通知家长报到入学等相关事项,学生按学校通知时间到校报到。
3.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登记或入学工作如有变化,中招办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