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六年一学位政策 天津市和平区六年一学位政策

教育百科2022-06-25 14:31:42未知

天津和平六年一学位政策 天津市和平区六年一学位政策

  天津和平六年一学位政策

  1.实施时间:自2015年5月23日起

  2.实施范围

  实验小学、昆明路小学、岳阳道小学、中心小学、耀华小学、鞍山道小学、万全小学、第二南开学校小学部、万全第二小学。

  3.实施办法

  六年一学位即在政策开始实施的那一年(2015年)对房屋住址进行登记,从房屋进入登记的这一年开始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如同一个房屋地址六年内有多个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房主和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相同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适龄儿童入学,由和平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和平区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小学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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