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在本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依据“房户一致”原则,须对入学儿童的资格进行最终确认,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作为片内生安排入学:
(1)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一致,且其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是适龄儿童的父母。
(2)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一致,且其户籍的户主为父母,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父母,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一致,且其户籍的户主和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均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