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原则。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第八小学招生工作由蓟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相对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学校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
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原则。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安排
1.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符合相对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本区户籍需在外地就读的和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登记。
2.信息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为7月24日。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请关注微信公众帐号《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或网址:http://zxxglpt.tjjzjy.cn。
3.报名时间及地点:
7月25日:上午8:00--11:00 下午2:00--5:30
7月26日:上午8:00--11:00 下午2:00--5:30
地点:第八小学 教学楼A区(从学校南门口进入)
4.招生范围:
1.五百户镇:青一村、青二村、青三村、青四村、四百户村、五百户村、六百户村、七百户村、八百户村、九百户村、十百户村、官沟村、曹各庄村、贺庄子村、福兴庄村、贾庄子村、魏各庄村、夏庄村、柳河套村、南胖村、霍家店村、楼上村、仇店子村、官撞村、五龙村拆迁村村民子女。
别山镇:西河套村、东山北头村、翠辛庄村、西山二村、苏庄子村拆迁村村民子女。
2.州河湾西园、北园拥有房产证的我区户口居民适龄子女。
3.无自主住房,津围公路以东,中昌路以西居住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三、报名手续
家长携子女按规定时间带以下证件到学校报名:
(一)适龄儿童具有拆迁村户口的:报名信息登记表、户口本原件。
(二)拥有房产证的且人户一致及人户分离的:报名信息登记表、户口本、房产证。
(三)“随四老”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户口本(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必须在一个户口本上)、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
(四)“跨区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证)。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户口本、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原件、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或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和医疗险)。
四、录取顺序
结合学校实际规模,若达到容纳上限,则按照下述顺序进行录取;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一)排序原则:
1.先有房,后无房;先父母,后四老;先房屋产权证,后入住许可证;先人户一致,后人户分离。
2.同一类学生,按照先房屋产权证后入住许可证及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二)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九类:城区直属学校区片内有户籍无自有住房;
第十类:其他情况。
第十一类: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延期报名)。
说明:
学生户籍的户主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户籍挂靠在其他亲属户口簿上的一律不予承认。
五、错峰报名时间安排:
疫情期间,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学校采取分流、错峰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请家长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到校报名,无需提前在校外排队,只要手续合规均能办理报名。
(1)7月25日上午(8:00—9:30):
一组:青一村、青二村、八百户村、官撞村、五龙村
二组:九百户村、四百户村、五百户村、福兴庄村
(2)25号上午9:30—11:00
一组:夏庄村、南胖村、霍家店村、楼上村
二组:西河套村、东山北头村、翠辛庄村、苏庄子
(3)7月25日下午(14:30--16:00):
一组:十百户村、官沟村、曹各庄村、贺庄子、仇店子村
二组:柳河套村、贾庄子村、魏各庄村、西山二村
(4)7月25日下午(16:00--17:30):
一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组:青三村、青四村、六百户村、七百户村
六、相关政策
(一)以房屋产权证为主要依据,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房屋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需到户籍地学校登记就读。
(二)学生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三)“人户统一”和“人户分离”学生分别登记,先安排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再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学生入学。
(四)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在我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城区直属学校不接收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由户籍地解决,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镇乡入学。家长在招生规定时间内可自主选择就读学校(小学到官庄镇或别山镇或渔阳镇或洇溜镇中心学校报名,由镇乡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六)城区内符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规定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有自有住房的到所属片区学校登记;无自有住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
(七)诚信报名。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经相关单位鉴定为虚假手续的,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有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通过区纪委移交其所在单位纪检组处理;无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移交其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处理)并列入“教育诚信记录”。
七、录取结果查询:
2020年8月19日,家长可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八、录取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2020年8月20日 第八小学 二楼教务处
九、招生咨询电话:
022-60125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