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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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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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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老师:1858145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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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一)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在5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市级财政按照年初预算招生人数分年度向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下达资助经费预算。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在1-3年级学习阶段不得同时享受现行中职学生免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资助政策。
(二)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毕业后,通过公开择优考核招聘到签订协议区县(自治县)政府举办的幼儿园工作,最低任教服务期限为6年。
(三)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1—3年级注册为中职幼儿保育专业学籍,4—5年级注册为高职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学籍,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在第六学期参加转段考试,纳入当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统筹管理。
(四)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本科和研究生,但可在职攻读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学前教育公费师范服务期满3年,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可在签订协议区县(自治县)政府举办的幼儿园间流动。申请跨区任教需符合相关条件,按程序办理。
(六)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或服务期内,未能履行协议的,按违约处理。要按相关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并及时办理解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