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初进行,因市政动迁等特殊情况,经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同意,方可办理学期中途转学。
因此转学最好是在每学期初进行,不一定要按学年。
办理转学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因家庭居住地发生变化,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
流动人口务工地发生变化,其随迁子女可以转入法定监护人新的务工所在地学校;
出国留学: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
拓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在哪下载?
学生转学不需要转学联系表,只需要转出学校出具学生基本信息情况表并加盖公章,再将此表交给转入学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