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万州区城区户籍不符合三对口小学入学条件
户籍在城区但不符合“三对口”要求的按以下办法执行:
1.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籍统一,但父母户籍地址与父母的房产证地址不统一的,以实际居住的房产证地址为准在划定的招生范围入学。
2.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户籍统一,其户主和房产证均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在城区确无自有住房、适龄儿童和父母一起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且户籍从未迁移的,在居住地划定的招生范围入学。户籍发生迁移的,由区教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3.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户籍统一,但在城区内确无自有住房的,由区教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校入学。
4.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不统一时,以父母房产证地址为准在划定的招生范围入学。
5.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籍统一,因购房、单位集资建房而房产证未办理完毕且已在购房(集资建房)处入住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购房(集资建房)划定的招生范围入学。
6. 父母在城区内有多处住房(均有房产证),以招生当年居住地的房产证地址为准在划定的招生范围入学。
7. 离异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按“三对口”要求,在法定抚养人房产证地址划定的招生范围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