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洛阳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通知(时间+材料+流程)

教育百科2023-10-10 16:56:41未知

2023洛阳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通知(时间+材料+流程)

  洛阳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二级机构:

  2023年洛阳市教育局承办的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农村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等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于10月-12月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审核时间

  1.今年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

  2.网上申报审核时间:个人申报时间为10月16日-29日(此时间段内申报人必须申报并提交)、评委会审核截止时间11月12日(此时间段内退回修改的仍可提交,前期未申报的无法申报提交)。请务必遵守,逾期无法受理。

  二、申报材料上传

  (一)将参评材料原件进行数码扫描或拍照后转换为清晰的PDF格式或JPEG格式图片,为了在保证清晰度情况下减小电子化材料数据量,建议将每页原始图片的像素控制在1440乘以900左右,容量大小控制在100KB以内;对于内容页数超过10页的单个著作、研究报告类成果,可使用与纸质原件材料内容、版式一致的WORD、WPS等电子文本直接转换PDF文档,以减小电子化材料数据量。

  (二)使用软件工具按顺序将原始图片分模块转换整合为PDF格式文档,然后上传提交至“职称系统”相应申报支撑材料模块中;申报人支撑材料的每个模块可上传的PDF格式文档数量不限,但每个PDF格式文档数据量应小于2MB;注意不要将每页图片逐个转换为独立的单页内容PDF文件上传系统。例如:一节获奖优质课,包含获奖证书、评价意见表、教案、简报文件,这4种材料内容做成为1个PDF文件。本次所有上传资料中凡有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页均为红色公章,不能是扫描复印件,申报人电子材料上传提交至“职称系统”后,须在“职称系统”中对所有模块的每个PDF文档进行检查检测,确保能顺畅打开显示且清晰无误。

  (三)论文论著、科研项目、奖项专利等业绩类成果支撑材料模块中各个PDF文档的内容顺序由申报人按体现本人水平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序。

  (四)电子化材料文件上传规则及要求:

  1.大小:单个文件限制最大2M,如果超出2M大小(例如:教案、著作等),可以分成多个文件进行上传。

  2.清晰度:所有扫描文档不能模糊,图片印章必须能正常清晰浏览,扫描的文件内容需放正,正面朝上。

  3.顺序:单个项目上传多个文件时请注意文件先后顺序,标注“XX材料1、XX材料2”,然后依次上传。

  三、职称申报有关政策

  (一)关于职称评审计划

  各单位要按照已备案并网上公示的年度评审计划推荐职称申报评审人选,严禁超计划申报。

  (二)关于申报评审条件

  今年的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按《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67号)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三)关于讲课答辩

  申报中小学系列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全员参加讲课答辩。讲课答辩时间和有关要求在审核材料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关于绿色通道

  以下情况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

  (1)符合《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申报的。

  (2)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20号)规定,中小学系列中获得中央宣传部“时代楷模”等称号的教师,可越级评聘高级教师的;获得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河南最美教师、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通过职称“绿色通道”申报高级教师的;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

  (3)申请年限破格申报的。

  审核完成后申报人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或者《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再进行网上申报。

  (五)关于聘任年限截止日期

  申报中、副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时间,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四、账号创建与审核流程

  (一)单位账号创建

  市属学校联系市教育局创建,县(区)属学校联系县(区)教育局创建,单位账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

  (二)个人账号创建

  用人单位账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账号。

  (三)个人账号登录与申报

  申报人账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得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得再次退回修改。申报人务必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各级审核结束后,参评人员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资格审核流程

  2023年度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各级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性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五)其它说明

  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在讲课答辩环节,教师身份、教研员身份申报人员讲课学科为其申报学科,教育管理身份申报人员讲课学科为其申报时注明的学科(教育管理人员系统申报时需在备注栏注明讲课学段和学科)。

  六、接收材料内容

  1.《单位推荐报告》。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正式印发(红头)的“五公开”推荐报告。

  2.《2023年任职资格审查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以县区、市直为单位报送;参评人员《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份。

  3.经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打印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A3打印,将第1、4页排在A3纸的正面,第2、3页排在背面,对折后,像一本书一样,第1页是封面,第4页为封底,第2、3页为“书”的内容。)。

  4.报U盘。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以下情况须报U盘:①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②实验教学优质课 ③讲座。要求:以县区为单位报送,市直单位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将U盘装入1个档案袋中,袋外注明:“某县区副高级U盘”,并粘贴打印的U盘编号及其对应的人员名单,报送人在名单上签字。

  5.按资格审查表审核的人数到市民之家三楼教育局窗口缴费,支持现金和支付宝,由单位派专人统一缴费。

  6.把《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推荐报告、缴费单、U盘等交到洛阳市教育局人事科107房间。

  7.评审材料的接收时间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进行申报和审核,严格遵守职称工作各项纪律,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申报评审材料实行逐级负责制,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单位正副领导干部的工作履历和工作业绩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二)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对在往年评审中非因弄虚作假或违反职称工作规定等原因而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单位不得限制申报,用人单位应允许其参加正常的申报推荐工作。

  (四)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洛阳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63258543)

  附件1: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委员会申报人推荐表.docx

  附件2: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pdf

  2023年10月10日

  来源:洛阳市教育局,网址:http://lyjyj.ly.gov.cn/NoticeDetails.aspx?ID=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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