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教育资助政策一览表 |
学前教育资助 | 政策事项 | 免保教费 | 免生活费 | 营养改善计划 |
政策标准 | 开学免收,交多少免多少,以学校实际查询的为准。 | 开学免收,交多少免多少,以学校实际查询的为准。 | 400元/生.期 |
例子 | 城区幼儿园(南宾街道示范幼儿园):免保教费2625+免生活费1000=3625元。 |
农村幼儿园(金彰小学附属幼儿园):免保教费1000元+免生活费200+营养午餐400元=1600元。 |
享受对象 | 原建档立卡幼儿(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儿、特困儿童、残疾儿童、烈士子女、边缘易致贫户幼儿、突发严重困难户幼儿等。 | 原建档立卡幼儿(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儿、特困儿童、残疾儿童、烈士子女、边缘易致贫户幼儿、突发严重困难户幼儿等。 | 石柱县内农村各公、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儿童。 |
兑现方式 | 开学免交 | 开学免交 | 划拨学校食堂,改善学生生活,不发现金。 |
小学教育资助 | 政策事项 | 贫困生生活补助 | 营养改善计划 |
住校生 | 走读生(原建卡) | 走读生(低保等) |
政策标准 | 500元/生.期 | 学校免费提供午餐 | 250元/生.期 | 400元/生.期 |
例子 | 城区学校:住校生500元,走读生(原建卡)免费提供午餐,低保等贫困走读生250元。 |
农村学校:住校生500+400=900元,走读生(原建卡)免费提供午餐,低保等贫困走读生250+400=650元。 |
享受对象 | 原建档立卡学生(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和“其他”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原建档立卡学生(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 | 边缘易致贫户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等。 | 石柱县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段的所有学生。 |
兑现方式 | 打入学生或家长银行卡 | 划拨学校食堂,开学时免收。 | 打入学生或家长银行卡 | 划拨学校食堂,改善学生生活,不发现金。 |
中学教育资助 | 政策事项 | 贫困生生活补助 | 营养改善计划 |
住校生 | 走读生(原建卡) | 走读生(低保等) | 400元/生.期 |
政策标准 | 625元/生.期 | 学校免费提供午餐 | 312.50元/生.期 |
例子 | 城区学校:住校生625元/生.期,走读生(原建卡)免费提供午餐,低保等贫困走读生312.5元/生.期。 |
农村学校:住校生625+400=1025元/生.期,走读生(原建卡)免费提供午餐,低保等贫困走读生312.5+400=712.5元/生.期。 |
享受对象 | 原建档立卡学生(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和“其他”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原建档立卡学生(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 | 边缘易致贫户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等。 | 石柱县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段的所有学生。 |
兑现方式 | 打入学生或家长银行卡。 | 划拨学生食堂,开学时免收。 | 打入学生或家长银行卡 | 划拨学校食堂,改善学生生活,不发现金。 |
普通高中教育资助 | 政策事项 | 免学费 | 免教科书费 | 国家助学金 |
石柱中学 | 一档 |
西沱中学 |
政策标准 | 800元/生.期 | 200元/生.期 | 1500元/生.期 |
例子 | 石柱中学原建卡走读生:800+200+1500=2500 民族中学原建卡住校生:400+200+1500=2100 |
享受对象 | 在石柱县内普通高中学校就读且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原建档立卡学生(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孤儿(含特困学生)、烈士子女。 | 在石柱县内普通高中学校就读且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原建档立卡学生(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城乡特困人员。 | 原建档立卡学生(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
残疾学生、孤儿(含特困学生)、烈士子女学生。 |
兑现方式 | 开学时免收 | 开学时免收 | 打入学生银行卡 |
中职教育资助 | 政策事项 | 免学费 | 免住宿费 | 免教科书费 | 国家助学金 |
一档 |
政策标准 | 1000元/生.期 | 250元/生.期 | 200元/生.期 | 1500元/生.期 |
例子 | 原建卡住校:1000+250+200+1500=2950 |
享受对象 | 石柱县职业教育中心就读且取得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学生。 | 石柱县职业教育中心就读且取得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三年级学生按照一个学期计算补助)原建档立卡学生(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特困供养学生。 | 石柱县职业教育中心就读且取得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的原建档立卡学生(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 |
兑现方式 | 开学时免收 | 开学时免收 | 打入学生银行卡 |
高等教育资助 | 政策事项 | 大学生学费资助 | 生源地贷款 |
政策标准 | 每学年实际学费标准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 |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6000元。 |
例子 | 某某大学学费10000元,大学生学费补助8000元;某某大学学费7999元,大学生学费补助7999元。 | 某某学生就读重庆大学本科最高可贷款12000元;某某学生就读重庆大学研究生最高可贷款16000元。 |
享受对象 | 对象认定:石柱县户籍并取得正式学籍的原建档立卡大学生(“稳定脱贫”除外)实施学费资助,目前就读大二以上的学生享受学费资助。 |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石柱县籍学生均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注意:2021年秋季新入学已脱贫家庭大学生(原建档立卡大学生)不享受学费资助政策。2021年春季学期专科毕业且2021年秋季学期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的专升本学生不再享受学费资助政策。 |
学历认定:享受学费资助的石柱县籍已脱贫家庭大学生(原建档立卡大学生)学历指在重庆市内外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院校就读、教育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历教育的学生。成教、自考、函授、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的学生和研究生不享受资助。在校期间已免除学费的免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和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等不重复享受资助。 |
兑现方式 | 打入学生银行卡 | 国家开发银行直接打入贷款学生支付宝,高校直接扣取学费及住宿费,生活费打入学生本人支付宝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