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教育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
教育阶段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学前教育 | 行政性收费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一级幼儿园(全日制)400元/生.月;二级幼儿园(全日制)300元/生.月;三级幼儿园(全日制)200元/生.月;未定级或未达等级(全日制)120元/生.月;未提供午餐午睡(全日制)按本等级标准的70%收取。 |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全县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价〔2018〕427号) | 1.寄宿制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 |
2.市级示范幼儿园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 |
3.保教费中含20%管理费,幼儿家长可凭缴款收据回单位报销,由幼儿父母所在单位负担。 |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 | 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不超过400元/生.月;二级幼儿园收费标准不超过300元/生.月;三级幼儿园收费标准不超过250元/生.月。未被认定为普惠制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规定,由幼儿园根据教育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县发改委和县教委备案并公示。 | |
住宿费 | 公办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寄宿的,其住宿费标准按照在同等级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执行,不再单独审批住宿费标准。 |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云发改价〔2012〕172号) | |
民办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寄宿的,其住宿费标准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规定,根据住宿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县发改委和县教委备案并公示。 |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 伙食费(含点心费) | 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与家长委员会根据平衡儿童膳食的需要和实际物价水平协商确定,报县教委和县发改委备案后执行。伙食费(含点心费)属代收费,单独管理、专款专用。伙食费坚持“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 | |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 招生报名考试费 |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费 | 每生每项4元,三项(立定跳远、掷实心球、一分钟跳绳)共计12元。 |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公办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收费的通知》(云发改价〔2013〕392号) | |
初中毕业及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收费 | 报考重高(含3+4、公费幼师)的收费90元;报考一般高中、职教中心及云师的考生收费80元;只参加初中毕业考试的考生免收考务费。 | 《关于调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175号) | |
服务性收费 | 伙食费 | 根据自愿原则收取伙食费,但学校须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 |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云 阳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公办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收费的通知》(云发改价〔2013〕392号) | |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 行政性收费 | 学费 | 重点高中:800元/生.期;其他高中:400元/生.期。 |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学生公寓住宿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云发改价〔2015〕577号) | |
住宿费 | 1.普通宿舍:每生每期60元。 | | |
2.公寓式宿舍:一类公寓式宿舍每生每期不超过450元;二类公寓式宿舍每生每期不超过350元;三类公寓式宿舍每生每期不超过200元。各学校具体执行标准暂按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云阳县物价局)、云阳县教育委员会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因设施设备发生变化,审批部门、学校认为需调整收费标准,按程序进行。 | |
代收费 | 课本费 | 按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的课程和市教委公布的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规定的教材,根据我县实际,课本费标准为每生每期不超过200元。 | | |
课本费由学校直接用于购买课本,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得计入学校收入,学校在每期期末应根据实际购买课本的开支情况,按多退少不补的原则与学生结算,结余金额须如数退还学生,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 |
招生报名考试费 | 高中毕业会考(含补考) | 每生每科20元 | | |
物理、化学、生物及劳动技术实验操作考查 | 每生每科5元 |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云 阳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公办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收费的通知》(云发改价〔2013〕392号) | |
服务性收费 | 课余时间上网费 | 仅限于直接向课余时间自愿使用学校网络设施上网的学生收取,任何学校不得按人头平均统一向学生收取上网费。最高限额标准:每小时0.8元。 | |
军训费 | 军训服装费按成本收取,军训期间发生的基本伙食费以及到军训基地或部队训练的住宿费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 |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 | 行政性收费 | 学费 |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渝办发〔2012〕248号)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除按规定向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包括舞蹈表演、戏曲表演、曲艺表演、戏剧表演、杂技与魔术表演、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等6个专业)学生收取学费外,不得再向其他学生收取学费。 | |
住宿费 | 1.普通宿舍: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每生每期200元。 | |
2.学生公寓:一类公寓式宿舍每生每期不超过600元;二类公寓式宿舍每生每期不超过500元;三类公寓式宿舍每生每期不超过400元。各学校具体执行标准暂按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云阳县物价局)、云阳县教育委员会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因设施设备发生变化,审批部门、学校认为需调整收费标准,按程序进行。 |
招生报名考试费 | 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体检费 | 每生40元 | |
报考普通中专的学生参加适应性练习费 | 每生8元 | |
普通中专(含中师)招生报名考试费 | 每生55元 | |
成人中专招生报名考试费 | 每生50元 | |
成人中专招生不参加考试的报名费 | 每生35元 | |
服务性收费 | 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9〕76号)规定执行。 | |
代收费 | 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9〕76号)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