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为切实减轻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区教委在此温馨提醒您:
一、谨慎参加培训活动。请家长根据孩子的实际,合理安排培训学习任务,尽量保证孩子充足的休息时间,为孩子一生的学习和健康筑好起跑线。根据“双减”文件精神,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中小学生不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学科类(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培训。可根据学生的时间、精力实际情况,适当参加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等非学科类培训。
二、抵制违规培训行为。家长应自觉抵制违规培训行为,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选择培训机构前做到“三看一签”,一看有无办学许可证,二看有无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三看培训内容与收费是否与公示内容一致。坚决不选择无证无照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并依法签订培训合同,约定培训内容、时间、费用及退费等相关事宜。
三、谨慎选择缴费方式。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培训时间;不足3个月的,以实际培训课时收取学费;禁止培训机构跨时段收费。对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一年甚至几年学费的,家长应高度警惕,防范经营者卷款跑路等潜在风险。
如果您的孩子在参加培训时遇到培训机构有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严厉打击违规培训行为,共同维护和营造良好的培训市场环境。
举报电话:
区教委 58136370
区市场监管局 5856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