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一)参加2021年高考并已被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的城口籍高中毕业生,军事类等免除学费的(不含师范类)专业除外。
(二)参加2021年中考并被城口县普通高中录取的城口籍初中毕业生。
申请条件
(一)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初中升高中毕业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二)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享受政策)、低保户或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三)家庭拥有或使用享受型轿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不能进行申请;家庭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正常经营正常纳税的不能进行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正式编制的财政供养人员的不能进行申请。
申请要求
(一)申请人自愿填写申请表,并且纸质版需盖当地有关部门的公章;
(二)申请人取得2021年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并保证就读(如未收到通知书的学生可提供网上高考录取通知相关信息);初中升高中的申请人需取得2021年的高中录取通知书(仅限就读于城口本县高中);
(三)手写作文一篇,题目自拟(作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内容不限,文体不限,建议是与本人的未来发展意向有关,不得抄袭);
(四)电子版材料包括申请表(不盖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未收到通知书可截图网站录取信息截图),报送至邮箱2071598344@qq.com;
(五)纸质版材料包括申请表(需盖章)、手写申请作文(必须是本人手写),提交至团县委综合部;
(六)纸质件和电子板材料于2021年8月20日18:00时前提交;(七)申请者必须对提供的文件、证件、有关材料及其复印件的有效性、合法性、真实性、作保证,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资助名额
(一)高中毕业生:15人;
(二)初中毕业生:15人。
发放流程
(一)城口团县委在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户籍所在乡镇核实基本信息,同时向原就读学校了解申请人在校表现情况;
(二)审核后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三)征求县教委意见;
(四)报相关领导审定;
(五)开展助学金发放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