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每年秋季
要求:户籍已迁入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
准备材料: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学生学籍卡或素质报告书或期末成绩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流程:于学年末(2021年6月底)持上述材料于当年依据“三对口”原则指派的对口学校,咨询转学事宜、办理转学手续。
若其对口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接收该学生,家长可持上述材料,于2021年7月5日—7月9日到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金凤镇凤苑路14号附108号)进行转学申请、审核、登记。公共服务局将于8月统筹安排学位、指派拟转入学校,家长再与拟转入学校接洽并办理转学手续。
注:
1、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擅自转学;
2、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
3、小学毕业年级原则上不接受转学申请,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