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6月15日至6月19日
报名对象: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按照县教育部门公布的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
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县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报名材料
(一)本县户籍学生入学
凡户籍在我县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3.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