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入学儿童、少年在学位申请、信息登记和现场审核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网上学位申请时需要上传资料原件的电子照片或电子扫描件,现场资料审核时需要提供资料原件进行验审,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由审核学校存档。
(一)第一类:城区“三对口”类(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城区的户籍地址、房产证地址和实际居住(水电气发票)地址三者一致。)
1.与户籍(户籍在城区)情况一致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2.提供招生上年 12 月且与户主姓名一致的水、电、气发票。
3.公安部门办理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同户的户口簿(户主为法定监护人)。
(二)第二类:城区购房入住类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在城区购房且实际居住,房产证地址和实际居住(水电气发票)地址二者一致。)
1.与户主姓名一致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2.提供招生上年 12 月且与户主姓名一致的水、电、气发票。
3.公安部门办理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同户的户口簿(户主为法定监护人)。
(三)第三类:特殊情况类按招生文件和相关单位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其中经商办企业和务工人员要提供以下资料:
1.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2.经商、办企业类提供监护人经商、办企业人员(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和个体经营户执照、完税凭证等,且招生上年 12 月- 10 -31 日前满一年且在实际经营的);
2.务工类提供监护人劳务合同、由单位缴纳“五险”有效证明,且招生上年 12 月 31 日前务工满一年。
3.提供招生上年 7 月及以前和上年 12 月且与租、住户主姓名一致的水、电、气发票。
4.公安部门办理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同户的户口簿(户主为法定监护人)。所有学生报名注册时,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
上述类网上学位申请和现场资料审核时还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结婚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