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几江、鼎山和圣泉街道中小学报名流程(小学+初中+流动人口)

教育百科2022-06-29 10:49:51佚名

重庆江津几江、鼎山和圣泉街道中小学报名流程(小学+初中+流动人口)

  一、小学新生

  户籍人口6月15日至16日:拟就读公办小学的学生持相关材料到对应招生学校完成网上信息采集(“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后再登记报名(4月19日至23日期间已在幼儿园采集信息的不用再次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3.预防接种证明。6月15日至19日:

  拟就读民办学校适龄儿童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6月20日:

  民办学校摇号录取。

  公办小学公布录取名单。

  6月21日18时前:

  参加民办学校摇号录取的适龄儿童的家长登陆系统查询民办学校摇号结果并确认。

  6月23日前: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持相关材料到区教委基教科(体育馆217办公室)登记。

  6月26日: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

  6月26日至7月10日:

  公办小学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7月10日至20日: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持户口薄原件根据通知到对应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8月30、31日:

  开学时学生持《入学通知书》报到。

  流动人口

  6月9日至10日:

  城区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儿童入学到区教委基教科(体育馆217室)进行信息采集(4月19日至23日期间已在幼儿园采集信息的不用采集),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市内户籍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

  3.市外户籍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等有关材料。

  4.预防接种证。

  6月15日至19日:

  拟就读民办学校适龄儿童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6月20日:

  民办学校摇号录取。

  公办小学公布录取名单。

  6月21日18时前:

  参加民办学校摇号录取的适龄儿童的家长登陆系统查询民办学校摇号结果并确认。

  6月23日前: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持相关材料到区教委基教科(体育馆217办公室)登记。

  6月26日: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

  7月10日至20日:

  已采集信息的城区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儿童监护人持户口薄原件根据通知到对应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8月30、31日:

  开学时学生持《入学通知书》报到。

  二、初中新生

  户籍人口6月15日至19日:

  拟就读民办学校适龄少年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6月20日:

  民办学校摇号录取。

  公办初中公布录取名单。

  6月21日18时前:

  参加民办学校摇号录取的适龄少年的家长登陆系统查询民办学校摇号结果并确认。

  6月23日前: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少年,持相关材料到区教委基教科(体育馆217办公室)登记。

  6月26日: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

  6月26日至7月10日:

  公办小学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7月20日: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少年监护人持户口薄原件根据通知到对应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8月30、31日:

  开学时学生持小学毕业证和《入学通知书》报到。

  流动人口

  6月9日至10日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少年入学到区教委基教科(体育馆217办公室)采集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市内户籍适龄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3.市外户籍适龄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等有关材料。4.小学毕业证。 6月15日至19日

  拟就读民办学校适龄少年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6月20日:

  民办学校摇号录取。

  公办初中公布录取名单。

  6月21日18时前:

  参加民办学校摇号录取的适龄少年的家长登陆系统查询民办学校摇号结果并确认。

  6月23日前: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少年,持相关材料到区教委基教科(体育馆217办公室)登记。

  6月26日: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

  7月20日:

  已采集信息的城区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少年监护人持户口薄原件根据通知到对应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8月30、31日:

  开学时学生持小学毕业证和《入学通知书》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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