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山东省日照市与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协作,促进两地教育共同发展,坚持资源共享、发展互惠的原则,开展对我区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新生资助的方式,筑牢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保障体系,确保每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政策内容
(一)资助对象: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国家正式批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正式录取的黔江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一次性5000元/生。
(三)资助名额:100名。
二、工作流程
(一)资助申请。2020年黔江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凭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轨迹)于8月25日前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二)资助审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教育、扶贫等部门,根据学生申请资料,通过与招考录取信息和扶贫部门建档立卡人口信息等对比核实,确认学生受助资格。审核确认后受助学生名单于8月27日在“黔江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生受助资格一旦确认,为防止重复资助,不再享受2020-2021学年重庆籍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政策和区级其他部门资助项目。
(三)资金拨付。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会审受助学生名单采取银行卡方式发放,发放时间9月1日前后。
三、其他事项
(一)提供材料: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轨迹)、身份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中国农业银行卡(均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填写申请表。
(二)建议:学费低于5000元/年的建档立卡大学新生申请,学费高于5000元/年的于9月1日至30日申请重庆籍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
(三)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