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
凡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且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在一起,其“户口本地址”与“父亲或母亲的房屋产权证明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是同一地址。)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户籍地适龄儿童入读学位紧张学校,除满足“三对口”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两条规定:一是“六年一户”即:招生地段内同一套住房6年中只能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入学;二是“提前一年”即:必须提前一年(于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落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委调剂安排到周边学校就读。
(二)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凡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且符合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参照“三对口”政策即: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因父母离异而只能出具单亲无房证明的,还需出示父母离婚证和子女抚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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