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的认定时限至2022年8月31日止,即截至2022年8月31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随迁子女具有东莞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其父亲或母亲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三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年及以上或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及以上(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具体审核内容、申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