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外国语学校是东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学校,市首批品牌学校。小学实行走读制,中学实行寄宿制。小学、初中、高中实行分学段独立招生,其招生一直备受广大家长关注,今天再和大家看看高中招生简章吧!
一、招生范围
具有东莞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和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享受本市户籍同等待遇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我市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计划
招收10个教学班,共450人(含符合报考我市普通高中资格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22人)。
三、录取办法
1.中考录取:按考生中考总分成绩录取。
根据考生中考志愿,按考生中考总成绩(即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400人(含随迁子女22人)。此类录取我校只录取第一和第二志愿填报了“东莞外国语学校”的考生,且录取第二志愿的分数线比录取第一志愿的分数线提高30分。
2.自主招生录取:按考生英语、数学两科中考总分成绩录取。
对中考总分成绩在我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以下一定范围内的考生,再按其英语、数学两科中考总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超过50人。此类录取仅录取第一志愿填报了“东莞外国语学校”的东莞市户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