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东莞东坑镇中小学招生工作指引 东莞2021中小学秋季招生

教育百科2022-07-02 10:53:52未知

2022东莞东坑镇中小学招生工作指引 东莞2021中小学秋季招生

  一、网上报名

  (一)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本市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学位(含民办学位补贴),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 “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 莞家”微信公众号、 “i 莞家”APP

  报名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及扫码绑定的手机号一定要使用家长的手机号(不能用其他人的),报名后期会收到相关的信息推送,所以一定要用家长常用手机号码进行报名工作,以免引起信息的错失和遗漏。双胞胎、兄弟姐妹要报名的,家长可用同一个手机号码报名注册。

  (二)报名时间

  2022年5月9日10:00-5月18日17:30

  (三)信息填写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学生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信息修改。

  (四)报名材料

  1.户籍生与非户籍生进行网上申报前建议准备以下证件材料及其扫描电子档,特别是电子档一定要清晰,能看清每个项目的内容。

  (1)学生所在的户口本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一页及学生本人的一页;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双方身份证;

  (4)住房产权证(原东坑户籍的无需提供);

  (5)学生近期1寸免冠照片。

  2.申请优待政策的非户籍学生,除在网上申请外,还要准备及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市企业人才子女,请填写《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加盖公章),连同企业(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携带申请人的家庭户口簿(包括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明细、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明、父或母的东莞市居住证(按2022年市教育局的新要求,5月18日前可以提供居住证或居住登记材料,5月18日后一定要提供居住证)、学生的学籍卡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分类分层叠放。

  (2)镇重点企业人才和社会组织推荐人才的子女,所需提交的资料参照《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东府办〔2019〕45号)和《 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入学资助实施细则》(东府办〔2017〕91号)等市相关规定及镇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

  以上市、镇重点企业和社会组织推荐人才子女的入学申请资料,于5月26日前统一交镇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经镇相关主管部门初审后,于5月28日前将申请资料移交镇教育管理中心复核,同时提交公示证明材料。

  (3)尚未办理入户的、港澳户籍的;属驻我镇单位的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子女;是我镇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子女的。该类别的学生,需要提供以下的材料:A.户口本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一页及学生本人的一页;B.出生医学证明;C.父母双方身份证;D.住房产权证(如没有无需提供);E.学生近期1寸免冠照片;F.学籍基本信息卡(小学一年级无需提供);G.村委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请于5月9日-5月18日到东坑镇政府南楼政务服务中心2楼“招生入学”工作柜位办理,逾期将不受理。

  二、资料审核

  (一)初审结果公布。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布;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家长确认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二)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2年6月1日9:30-6月13日12:00。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先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其中:(1) 因证件号码错误申请复核的,须在2022年6月6日17:30 前修正证件号码后重新送审;(2) 证件号码正确但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2年6 月13日12:00 前提出复核。复审不通过的学生,无法进行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只能在补录环节申请补录。

  (三)注意事项。审核结果作为志愿填报和学位录取的依据,学生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和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填写志愿或志愿类别不正确影响录取结果,后果由学生家长自负。审核结果确认后,将不能进行修改。

  三、志愿填报

  (一)填报时间

  2022年6月1日9:30—6月13日17:30

  (二)志愿类别

  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学位”、“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非户籍学生:可自选申报“积分制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三)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每个学生均可填报不超过3所民办学校。按每所民办学校的对外招生人数,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学生家长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前,须认真阅读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校车接送等情况, 再合理填报志愿。其中:申请了积分制入学的非户籍学生须至少填报1所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所在地的民办学校。

  志愿填报期间内,填写的志愿信息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志愿填报和修改。

  四、公布录取结果

  1.公办学校我镇教育部门于2022年7月6日前(含7月6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符合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等学位安排情况(含公办学位、政府补助学位和发放学位补贴)。

  2.民办学校市教育局于2022年7月6日进行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后,现场公布派位结果,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五、注册缴费

  (一)学生注册缴费

  学生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公办和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于2022年7月8日-10日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含“直升入学”录取学生)。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学校注册确认。注册缴费时,家长在招生平台点击注册学校的“注册码”,注册学校在招生平台接收到学生的“注册码”后,须在2022年7月11日17:30 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三)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各学校须在全市规定的注册时间内确定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不得提前要求学生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

  (四)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内容应在招生简章注明。民办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要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定的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按提前公示的标准收取。不得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六、民办学校补录

  注册缴费后,如民办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可开展补录工作。学位已满的民办学校不再进行补录。

  (一)第一轮补录

  1.补录学校。适用于2022年7月6日电脑派位已按招生计划录满,注册后因有部分学生放弃录取结果需要补录的民办学校。

  2.补录对象。适用于“申请学位调剂的双/多胞胎学生”“填报了民办学校志愿,但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已在公办或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已有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但逾期不注册 (双/多胞胎学生除外) ”以及“未在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均不能进行第一轮补录。

  3.补录计划。市教育局统一在2022年7月12日公布本轮补录民办学校名单以及补录计划数。

  4.公布补录结果。2022年7月13日公布补录结果, 家长可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补录结果。

  5.补录办法。优先解决双/多胞胎学生入学调剂,调剂完毕后,按照2022年7月6日电脑派位现场产生的“派位号”“开始码”和录取办法,根据民办学校剩余补录计划数,以及补录学生原填报的民办学校志愿和顺序,由市教育局统一顺延补录。

  6.双/多胞胎学生学位调剂办法。双/多胞胎兄弟姐妹在民办志愿和民办志愿顺序一致的情况下,如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后未能被同一学校录取,可于2022年7月6日14:00-7月7日12:00前登录招生平台“双/多胞胎学位调剂”栏目提出申请和上传佐证材料(监护人户口本,双/多胞胎学生的户口本和出生证等),经属地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平台自动调剂。其中,如双/多胞胎均有录取学校的,由招生平台根据7月6日电脑派位现场产生的“派位号”,将派位号后的双/多胞胎调剂到派位号前的双/多胞胎录取学校;如双/多胞胎只有一方有录取学校,将未有录取结果的一方自动调剂到有录取学校的一方;如双/多胞胎均没有录取结果,由其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进行第二轮补录。7.注册缴费。2022年7月14-15日,具体以补录学校通知为准。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注册缴费后,民办学校根据学生“注册码”在招生平台上“注册确认”。

  (二)第二轮补录

  1.补录学校。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

  2.补录对象。适用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逾期不注册”“未按时在招生平台报名”等学生。其中,如学生是非东莞户籍,其非东莞户籍的父或母一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不符合条件不予以补录。民办学校在接收补录学生时,须先检查学生和监护人的申请资格,登录招生平台进行“注册查重”,非本市毕业的小学毕业生提供学籍卡。

  3.补录办法。由民办学校结合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新生注册后的学位剩余情况制定补录方案,有剩余学位的应优先解决有哥哥姐姐在读的新生补录申请,补录方案经属地教育部门审核后,对外公布(含补录计划、补录要求和补录办法等内容)。符合补录对象的学生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接收后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有关录取数据上传招生平台。

  七、数据整理

  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园区、镇(街道)教育部门以及民办学校做好数据整理上传;市教育局对学生报名数据以及录取数据随机抽查。

  八、学籍建立

  开学后,各中小学在学籍系统上为新生建立学籍信息。凡未经招生平台招录的学生不能在学籍系统上建立学籍,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招生等行为造成学生学籍无法正常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民办学校、申请人家长自负。市、镇两级教育部门开学后将对招生平台和学籍系统数据进行匹对核查,核查结果将与学校评优评奖、民办学校年检以及明年招生计划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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